利柏特(60516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 号),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565.6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34.3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005 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