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600322) - 津投城开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2025 年 8 月 1 日)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董 事会行使职权,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与投资者、 公司与证券管理部门、公司与交易所及中介机构之间的事务;负责办理董事会授 权办理的工作。 第四条 前置程序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职权和规定程 序作出决定。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应当确保满足 董事会履行各项职责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 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原则上应为公司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前和本 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1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津津投城市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