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中洲特种合 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