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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中洲 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中洲特 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