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构成公司总经理经 营班子。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四)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