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董事辞职导致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