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十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 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