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关联 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