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 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证券部承办,证券部负责协调委员会 会议的有关事务。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