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 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 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都应按本制度做好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 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