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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0021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TECONTECON(SZ:002100)2025-08-01 11:01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康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 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根据公司就提案的准 备和提交情况,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正式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 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提议人应当保证提议的真实、合法,保证所提交文件资料和相关事实的真实。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