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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KFMIKFMI(SZ:300666)2025-08-01 11:3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 同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 名候选人。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七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董事候选人的人 数也可以多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第八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前,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 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