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3005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和股东会决 议的执行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2 | | 第三章 | 董事长 7 | | 第四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