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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30056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7 | | 第五章 | 议事程序 9 | | 第六章 | 年报工作 11 | | 第七章 | 附 则 13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符合资格的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