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0年10月制定,2013年8月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第二次修订、2024年2月第三次修订、2025年2月第四次修订、2025 年8月第五次修订)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汽福田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提名,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的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人员组成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提名委可聘请专家顾问,并可支付适当的报 酬。 第四条 提名委委员由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 员由提名委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