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飞鹿股份(3006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FeiluFeilu(SZ:300665)2025-08-01 12:1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 1 页 共 5 页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 能力。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