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 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2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