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规 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 国家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