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农种业(83740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NEAL / . 湖北 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in JK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 法律意见书 矿同达律师事务所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8 层 电话: 021-3886 2288 传真: 021-3886 2288 转 101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声明: 法律意见书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 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 第 265 号 致: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