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 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 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过半数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