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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GianGian(SZ:300709)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事宜由证券部负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