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