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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GianGian(SZ:300709)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 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