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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3016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