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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3016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 第一条 为完善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内 部运作, 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 负责 贯彻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设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一名, 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由总经理 提名,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