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3016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2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