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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002678)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