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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0009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AHTHGCAHTHGC(SZ:000901)2025-08-04 08:4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必须经 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且关联 董事须回避表决;当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时,应直接提交股东 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保荐机构(如 有)应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等发表独立意见。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航天科技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子 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 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 十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