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600794)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对于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规 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可以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制度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股票上市 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