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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4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临2025-044)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忠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
保税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0-10 14:07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0日晚间,保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12,000,0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2025年4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212,152,157股减至1,200, 152,157股。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1,212,152,157元变更为1,200,152,157元,并启动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近 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2,152,157元变更为人民币 1,200,152,157元。 ...
保税科技: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Zheng Quan Ri Bao· 2025-10-10 13:3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0日晚间,保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
保税科技: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10 08:40
每经头条(nbdtoutiao)——天水麻辣烫、淄博烧烤、荣昌卤鹅⋯⋯"泼天流量"退去后,这些城市怎么 样了? (记者 曾健辉) 每经AI快讯,保税科技(SH 600794,收盘价:4.25元)10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第八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外服公司减资完成后调整其交 割库业务担保方式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保税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占比42.39%,码头仓储占比25.81%, 智慧物流占比24.28%,仓储占比4.78%,数据服务占比1.08%。 截至发稿,保税科技市值为51亿元。 ...
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8:3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方式的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 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
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8:3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审计委员会切实履 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张 家港保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张家港保 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超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审 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同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工作组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 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公司与外聘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责的方式是定期会议决议、临时会议决议、审 阅财务及相关资料并形成意见,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执行其所需的调 ...
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8:3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保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 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 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 ...
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8:3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张 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 ...
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8: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 员 组 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四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 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的人选在委员内产生,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08:3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 年5月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保税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对公司负有 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