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 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