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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60002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ZZEPCZZEPC(SH:600023)2025-08-04 09:30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 机构。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1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