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60002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 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 级审批权限、决策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