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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生物(3006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ZHBIOZHBIO(SZ:300653)2025-08-04 10:00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烟 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