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对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情 形而发生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 会召开日失效;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