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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生物(30065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BIOZHBIO(SZ:300653)2025-08-04 10:01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六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 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 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本公司 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选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人选的任职资格,经审核合格的候 选人人选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