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自行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 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 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 审核同意,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