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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导科技(68823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支付现金形式购买上海吉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瞬 科技")100%股权、上海瞬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瞬雷科技",与"吉瞬 科技"合称"标的公司")17.15%的股权从而直接及间接持有瞬雷科技 100%股 权,实现对标的公司的 100%控制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购买资产 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