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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