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0012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