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8344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之子议案 3.04:《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