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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KINGSEMIKINGSEMI(SH:688037)2025-08-04 11:0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有效实现, 规范运营,根据《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运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执委会的行为准则,适用于执委会全体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执委会负责战略的执行和日常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负责落实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 第九条 董事会对执委会进行审批权授权的范围为:执委会每年度有权对以 下额度的交易事项做出决议,交易事项包括: (一)主业投资; 第三条 执委会成员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裁、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中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