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即审计委员会主任)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