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 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乐鑫信息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 1 -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