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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1/2 以上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可 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于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 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1 名委员主持。 2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组织对以上事项的专家评审会;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 程序包括: (一)收集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报告的发展规划、重 大投资、资本运作项目的信息,参与可行性研究及有关报告、 方案、协议、合同、章程的准备和洽谈,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