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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医药(301520)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具体标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相应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