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301520) -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便于制定、完善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 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相应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 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