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60049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达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