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60049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及 《公司章程》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