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60049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 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达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